一、美術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 (pdf檔)
★依據本校104年5月27日103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決議之「本校外語能力畢業資格暨補救教學課程修習辦法」及104年11月4日本系系務會議決議:
本系自104學年度以後(含)入學之大學部畢業前英語能力應達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標準,始得畢業
其他配套抵認措施,經108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108.11.20):
1.可參加其他英檢考試,等級對照請參照本校英語會考與其他英檢對照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會考與其它英語程度測驗對照表(pdf檔案)
2.或可修習本系或本院開設之全英語課程1門課,成績通過並獲得學分。
二、美術學系術科課程期末集中評核辦法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