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徵聘行政助理乙名

一、工作內容:

1.本系專、兼任及各類教師人事相關事宜。
2.本系週末在職專班招生、課務及學務相關事宜。
3.本系各項獎學金辦理相關事宜。
4.本系學分學程相關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二、資格要求:

1.學歷要求: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
2.工作經驗:有大學相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3.英語能力:具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1級(含)以上檢定證明(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多益550以上,或其他相同等級英語檢定)。
4.工作技能:具電腦系統規劃建置工作能力,熟悉微軟Windows平台、Office軟體、Google表單操作等。
5.具服務熱誠、責任感及團隊精神,且溝通能力良好、具不斷自我學習及獨立作業能力。

三、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週休二日,國定假日;須能配合本系在職班上課週(依課表)之週六出勤,另擇日補休。

四、名額:1名(得增列備取3名,候補期間6個月)。

五、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新進行政類約用人員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級為33,782元,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級為38,750元。

六、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辦公室。(台北市師大路1號)

七、應徵檢附文件及報名方式:本職缺以網路方式報名,應徵者敬請於112年9月15日(週五)下午5點之前,至本校首頁→徵才訊息→徵才網站(首次使用請先註冊加入會員)→登錄「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經歷、英文檢定證書、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連結

八、備註:

(一)經本單位書面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初審未通過者則不另行通知,所繳交之各項資料恕不退回。面試後未獲遴用者,亦不再通知。

(二) 本工作應徵者如獲錄取,需完成聘案與加保事宜,依本校核定到職日起聘,前3個月為試用期。

(三)本職缺依教育部頒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辦理,請應徵者確認無下列之情事,如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以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 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九、聯絡人:黃助教,電話:(02)77493022,電子信箱:ntnufn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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