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還願助學金,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止

學金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止,公告、設置要點及申請表等請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生活輔導組首頁/

還願助學金,網址: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10.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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