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美術學系115-1研究生學位考試 及 指導教授申請


🎓臺師大美術學系115-1研究生學位考試與指導教授申請指引
適用於本系日間部碩/博士班及在職碩士專班學生。所有申請皆須先與指導教授討論並獲得同意後方可提出。

一、 論文線上比對系統申請 (Turnitin)
在正式申請學位口試前,論文必須先通過比對。
• 對象: 預計於 115-1 辦理畢業口考(碩博)或博班資格考者。
• 申請時間: 115 年 9 月 1 日(二)至 10 月 30 日(五)。
• 申請方式: 以 Email 向所屬助教申請開通帳號,信中須包含:姓名、學號、班組別、e-mail、聯絡電話及預定口試日期。
• 比對規範: 論文重複程度不得超過 10%。若超過需修改後隔天再次比對,結果低於 10% 並經指導教授簽章後始得申請口考。

二、 學位考試申請(含大綱口考、畢業口考)
• 申請截止日期: 115 年 11 月 30 日(一)。
o 注意:必須在預定口試日期的「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 口試辦理截止日: 116 年 1 月 31 日(日)。
• 畢業口試申請流程:
1.完成論文並與指導教授討論。
2.至「學位考試審查系統」線上申請並填寫口委名單。
3.列印「學位考試申請表暨學術倫理聲明」及「口委名單」。
4.手填口試日期、時間、地點並請指導教授簽章。
5.將上述表單連同各組規定應附證明文件、以及論文口試本(依口試委員數量)繳交至系辦審核。
• 畢業口試間隔規定: 若同一學期辦理大綱與畢業口試,碩士班需間隔 3 個月,博士班需間隔 6 個月。
• 大綱口試申請流程:
1.完成論文大綱並與指導教授討論。
2.至「系網—課程資訊—所屬學制」下載申請表及相關表件。
3.列印相關表件並填妥簽章:「申請表暨口委名單」、「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

三、 指導教授申請
• 申請時間: 115 年 11 月 9 日(一)至 11 月 27 日(五)。
• 生效日期: 116 年 2 月 1 日。
• 應備文件: 指導教授申請單(需教授簽章)及「學術倫理線上課程修習證明」。

四、 助教聯絡資訊
請依所屬班別將申請文件繳交給負責助教:
• 日間碩士班、博士班: 曾斐莉助教 (artcountant@ntnu.edu.tw)。
• 在職碩士專班: 鄧瑜筑助教 (yuchu2023@ntnu.edu.tw)。

💡重要提醒
• 申請文件: 請逕至美術系網站下載,資訊缺漏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 畢業預估: 已辦完口試但尚未離校,且計畫於本學期畢業者,請於 11 月 30 日前提出畢業預估申請。
• 排程考量: 安排口試時請自行避開寒假行政辦公時間、農曆年假及全國性招生試務(如學測、術科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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