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學期大學部五育獎學金開放申請至3月20日截止

(1) 申請項目:
德育獎:有品格教育形塑、道德價值澄清與校園風氣建構之具體表現,熱心服務、關懷社會者。
智育獎:有獲取專業知識之具體表現,或參與學術、技能競賽,表現優異者。
體育獎:有強健體魄、增進體能與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運動習慣之具體表現,或參加體育競賽表現優異者。
群育獎:有落實團體合作、促進人我關係與發揮群策群力之具體表現,具領導才能,發揮互助精神,友愛同儕者。
美育獎:有提高美感認知與對藝術文化之了解,展現人文、藝術、音樂才華之具體表現,或參加藝文、音樂競賽,表現優異者。

(2)獎助對象:本校大學部學生
註: 上學期需二年級以上之學生方能申請,下學期則不拘。

(3) 申請方式:
請逕自至學務處「新版獎學金系統」辦理獎學金申請事宜 (系統位置:本校校務行政系統\學務相關系統\獎學金系統學生端),如對於「新版獎學金系統」尚有操作上的疑慮,請聯繫學務處生輔組李崇暐先生(02)7749–1064 (e-mail: lcw0214@ntnu.edu.tw)
a. 五育獎學金申請
請填寫五育獎學金申請,並參照說明提供佐證資料佐證資料為前一學期具體優良事蹟
b. 前一學期具體優良事蹟
請提供前一學期具體優良事蹟,並非本學期或先於前一學期之優良事蹟。前一學期所屬期間為 112 年8 月 1 日至 113 年 1 月 31 日,請提供此期間內的優良事蹟。112 年8 月 1 日之前 或113 年2月 1 日 之後非屬前一學期期間,請勿提供此期間的優良事蹟。
 

(4) 收件期間:
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20 日(三)前,逾時不候,亦不接受補件。
 

(5) 每名學生得重複申請不同獎項:
每位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多個育別,至多申請「德、智、體、群、美」全部 5 個獎項。

(6) 獲獎金額:
每名獲獎學生發給獎狀乙紙及獎學金新臺幣 2,5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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