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公告徵求美術系第十九任主任候選人啟事

一、茲依據本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主管選任辦法」第八條及112年3月15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決議辦理,徵求本校美術系第19任主任候選人。

二、主任候選人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年齡未滿六十二歲(計算至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2.須為本系專任教授,且未擔任過兩任本系主管。若具教授資格教師,皆無意願為候選人時,得以具有本系專任副教授資格者為候選人。

三、主任候選人推薦方式:
1.本系專任教授自由登記參選,名額不限。
2.若無人登記參選時,由全體專任教師於推薦會議當場推薦之,以具有本系專任副教授以上資格者為被推薦候選人。

四、選舉登記日期:即日起至3月21日(二)下午5:00截止。請將參選登記書及相關文件送達本系辦公室,同時暨送電子檔案至承辦人信箱。

五、有關選舉相關事宜如有不明之處,請逕洽承辦人 曾斐莉小姐。(電話:02-77493021 ;email:artcountant@ntnu.edu.tw)

六、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所主管選任辦法」、美術系系主任選舉參選登記書(第19任)

七、本啟事及相關資料同時刊登於美術系網站首頁「最新消息-系辦公告」。(網址:http://www.art.ntnu.edu.tw/)

八、第19任主任任期自民國112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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