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僑、外生登記修習教程公告 本系僑生暨外國學生同學注意!! 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僑外生(含港澳生),已具備師資生資格者無須再登記, 請於11月30日(週三)下午5點前,至系辦公室找曾助教進行登記。 注意事項及修習教程規定詳如>> 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 Post author:art3021 Post published:202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