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僑、外生登記修習教程公告

本系僑生暨外國學生同學注意!!
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僑外生(含港澳生),已具備師資生資格者無須再登記,

請於11月30日(週三)下午5點前,至系辦公室找曾助教進行登記。

注意事項及修習教程規定詳如>> 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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