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公告

壹、甄選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本校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作業規定。

貳、甄選名額:2名。

參、獎學金金額:新臺幣8,000元/月,原則上自錄取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外,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肆、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本系110學年度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不含海外交換生、休學生、保留學籍生、

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師資生等);

二、學士班學生:歷年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列班級排名前30%。

三、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達GPA3.76(對應百分制為85分)以上,

每學期各科成績均應達3.62(對應百分制約為83分)以上。

 

伍、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20日(星期三)17時止(逾時不候)。

 

陸、申請方式:

一、網路報名:收件信箱 taila2008@ntnu.edu.tw 陳芊含助教

二、申請學生請檢附下列資料提出申請:

              (一)甄審申請表(附件1)、

              (二)歷年成績單、

              (三)歷年學業平均總成績班級排名名次證明書 (學士班申請者始需檢附)、

              (四)個人對師培領域未來規劃計畫表(A4表格1~2頁)

              (五)如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請另檢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

                     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證明書上需記載申請學生姓名)(無則免附)

柒、申請流程:

申請截止日後,即由本系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0年9月23日(星期四)於本系網站公告合於資格審查者擇優應試名單及規定。

 

捌、甄選方式(應含應試項目、配分比重、及成績計算等)

一、歷年學業總成績(占50%)、面試(占35%)、未來規劃計  畫表(15%)合計100分。

二、當甄選總成績遇有2人以上相同時,優先錄取順序為:

(一)符合門檻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歷年學業總成績較優者。

 

玖、甄試日期/地點

日期:110年9月30日(星期四)

地點:美術系館301教室

時間:14時00分開始,請於口試時間前10分鐘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拾、簡章及申請表下載

110師培獎學金甄審簡章及申請表(ODT)

110師培獎學金甄審簡章及申請表(PDF)

110師培獎學金甄審簡章及申請表(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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