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為鼓勵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學生油畫風氣,而設置本獎。
二、申請資格:美術系大學部一至四年級學生。
三、申請辦法:
1.申請作品之題材不拘,以富創作精神為原則。
2.申請人每人提出二年內油畫創作50號到100號作品至少二件(未曾獲獎之作品)
四、收件時間及申請資料:
1.收件時間:5/7(五) 12:00-13:00(逾時不候)。
2.申請資料:
(1) 申請表電子檔:收件信箱cheong8672@gmail.com張民哲同學。
(2)原作二件以上:收件地點 畫廊AB廳。
五、獎勵辦法:
1.每屆頒發得獎者四位。
陳銀輝獎20,000元一名、優選10,000元一名、佳作二名各3,000元。
2.由系主任召集評審委員,選出得獎者。
六、評審辦法:
1.評審委員由系所任授油畫課程之專任教師擔任,陳銀輝教授為當然終身委員。
2.經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後,產生得獎者。
3.作品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七、其他相關事項:
1.獲獎同學需出席頒獎典禮,不克出席者必須有代理人代表出席。
2.獲獎同學需自行佈展、撤展,並共同負責顧展事宜。
八、本辦法由評審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9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