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Star 星辰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辦理1次,項目包含:博碩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在職進修碩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自113學年起,五育獎學金改為Star星辰獎,每學年辦理1次,供學士班學生申請。
上述獎學金依學校規定辦理。
二、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族籍學生、僑生及外籍生獎學金:
請依學務處生輔組「圓夢育才助學金要點」申請,本助學金每年申請2次,上學期於10月1日至10月31日申請,下學期於3月1日至3月31日申請。助學金新臺幣1萬元。
三、本系師長、傑出校友及社會熱心人士提供豐富、多元的獎學金:
林玉山教授創作獎學金、袁樞真教授獎學金、羅馮石荀夫人獎學金、張敏鈺先生獎學金、劉李茜莉夫人獎學金、蔣何敬珙夫人獎學金、廖繼春教授獎學金、何本玉夫人優秀清寒獎學金、張德文教授獎學金、李小燕水彩獎學金、陳銀輝教授油畫創作獎學金、王秀雄教授美術理論獎學金、李石樵教授獎學金、廖修平教授版畫創作獎學金、劉國松教授獎學金、蘇憲法教授油畫創作獎學金、林仁傑教授水彩創作獎學金、王瓊麗教授素描創作獎學金、顧炳星教授獎學金、顧炳星教授研究論文獎學金、德成文化藝術獎學金等。
四、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新生學雜費減免辦法」,獎勵第一名第一志願進入本系學士班就讀的學生,並給予第一年學雜費減免及生活補助金,總獎金約新臺幣7萬元。—>本獎學金於105學年度入學起廢止
五、還願助學金:
學生若家境困難,得以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給予學雜費或每月新臺幣3仟至5仟元。
上述各項獎學金詳細規定如下:
a、【林玉山教授創作獎學金】須參加比賽,請詳見每年3月公告之辦法
b、【廖修平教授版畫創作獎學金】須參加比賽,請詳見每年3月公告之辦法。
c、【陳銀輝教授油畫創作獎學金】須參加比賽,請詳見每年3月公告之辦法。
d、【劉國松教授現代水墨獎學金】須參加比賽,請詳見每年3月公告之辦法。
e、【蘇憲法教授油畫創作獎學金】須參加比賽,請詳見每年3月公告之辦法。
f、 【林仁傑教授水彩創作獎學金】須參加比賽,請詳見每年3月公告之辦法。
g、【王瓊麗教授素描創作獎學金】須參加比賽,請詳見每年3月公告之辦法。
h、【何本玉夫人優秀清寒獎學金】各年級學業成績第一名及各班導師推薦一名。
i、【張德文教授獎學金】大三學業成績第一名。
j、【李小燕水彩獎學金】系展水彩類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
k、【黃君璧教授獎學金】系展國畫類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
l、【李石樵教授獎學金】系展素描類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
m、【廖繼春教授獎學金】系展油畫類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
畢業展油畫類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
n、【王秀雄教授美術理論獎學金】博士班理論組各組一年級第一名。
o、【學生獎學金】美三術科成績第一名、系展複媒第一名、系展書法第一名、
美三國畫成績第一名、系展篆刻第一名。
p、【顧炳星教授獎學金】水墨畫組、繪畫組、美學媒體藝術與藝術史組、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文物保存維護科技組各組碩、博士班二年級學生, 前一學年度成績總平均排名第1者(因獲得其他獎學金而無法兼領者,則依排名遞補)。(2024.9.19修訂)
q、【德成文化藝術獎學金】須參加大學部評鑑展,請詳見每學期公告之辦法。
註:以成績獲獎生若已領校內優秀獎學金者不得兼領,依次遞補
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特色發展獎助學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特色發展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