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茲依據依本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主管選任辦法」第八條及115年3月18日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決議辦理,徵求本校美術系第20任主任候選人。
二、主任候選人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年齡未滿六十三歲(計算至選舉當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2.須為本系專任教授,且未擔任過兩任本系主管。若具教授資格教師,皆無意願為候選人時,得以具有本系專任副教授資格者為候選人。
三、主任候選人推薦方式:
1.本系專任教授自由登記參選,名額不限。
2.若無人登記參選時,由全體專任教師於推薦會議當場推薦之,以具有本系專任副教授以上資格者為被推薦候選人。
四、選舉登記日期:
115年3月23日(一)起至3月30日(一)下午5:00截止。請將參選登記書及相關文件送達本系辦公室,同時寄送電子檔案至承辦人信箱。
五、有關選舉相關事宜如有不明之處,請逕洽承辦人曾斐莉行政祕書。(電話:02-77493021 ;email:artcountant@ntnu.edu.tw)
六、檢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主管選任辦法」、參選登記書。
七、本啟事及相關資料同時刊登於美術系網站首頁「最新消息-系辦公告」。(網址:http://www.art.ntnu.edu.tw/)
八、第20任主任任期自民國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 115.3.18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