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甄選辦法

一、甄選依據:依教育部113年9月24日函文及本校114學年度第2次招生委員會議業務報告案分配辦理。

二、申請資格:113年9月起為本校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非在職學生

三、獎勵金額:每月新臺幣4萬元。(含教育部獎勵2萬元、學校出資1萬元、以及系所獲企業補助1萬元)。

四、徵選名額:1名

五、申請資料:請備齊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成一份PDF檔案(格式不拘,檔案限制15MB以內,請自行確認檔案可開啟無毀損,勿提供連結網址),寄至鄧助教信箱yuchu2023@ntnu.edu.tw

1.個人簡歷:姓名、學號、組別、學經歷及自我介紹

2.未來規劃計畫表:說明學術研究目標及獲得獎學金後的預期研究計劃。

3.學術成果:提供近兩年已發表的論文、研究報告或其他學術成果的清單及相關證明資料(含展覽證明(如文宣、展覽照片)、論文發表證明(含版權頁或論文接受函))。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5(星期五)下午5點止

七、申請流程:申請截止日後,即由本學系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31118(星期一)於本學系網站公告合於資格審查者擇優應試名單及規定。

八、甄試日期/地點:

時間:1131126*(星期)下午1:30開始

地點:405*教室

請於面試時間前10分鐘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九、獲獎生應配合提出相關資料(含定期評量報告、結案報告等)以及獎勵成果相關追蹤調查等。

十、獎勵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十一、受獎資格:113年9月為本校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非在職學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受領(獎勵期間發生者,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終止本獎學金,且不再恢復):

1.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工作。

2.休學、退學或畢業者。

3.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回(入)碩士班就讀。

4.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5.經申請單位或本校相關會議決議不再給予獎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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